生活用五号七号一次电池为什么无须回收?
生活在城市中的人们可能会注意到一个现象:散落在大街小巷的电池回收箱不见了。呵呵
这并不奇怪,因为现在的生活电池都已“达标”,无须再集中回收。
具体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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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国内生产的电池中,汞、镉等重金属含量较高,随意丢弃废电池会污染土壤、水体,政府开始提倡回收废旧电池,并得到市民热烈响应。但近年来由于国家已从生产源头对电池中的汞含量进行了限制,目前市场上正规厂家生产的5号、7号一次电池均已达到低汞或无汞化,不属于危险废物,国家有关部门最近也明确发布信息,不要求对这些电池集中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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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需要回收的废电池只有充电电池和纽扣电池,此类电池的回收责任单位并非当地环保部门,而属于电池制造商和进口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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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03年,原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对废旧一次电池处理处置有了新的技术要求:即从2003年起禁止生产和销售汞含量大于电池质量0.025%的锌锰及碱性锌锰电池;从2005年1月1日起,生产汞含量大于0.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也必须停止。因此目前大部分生产干电池的厂家已转向生产低汞或无汞电池。该技术政策指出,目前,在缺乏有效回收的技术经济条件下,不鼓励集中收集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要求的废旧一次电池。可将废弃的低汞一次 电池直接放入生活垃圾中处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 虽然大部分电池已达到无汞水平,但目前并不能排除受经济利益驱使,一些电池生产企业或商店仍在生产或销售汞超标电池,这部分电池又该如何处理?环保部门呼吁,市民要自觉增强环保意识,在购买电池时尽量选择标有“无汞环保”字样的电池,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指的是公众常用的5号、7号废旧一次电池不必再回收,但充电电池和纽扣式电池污染仍较重,必须由厂家集中回收,市民不得随手扔掉。照相机、手机、笔记本电脑等都用的充电电池,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充电电池又分两种:一种是镍氢电池,另一种是锂电池。在2008年1月出台的《国家危险废物明录》中,镍氢电池被列入危险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