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公司在注册商标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很多游戏公司往往在注册商标和登记著作权上忽略了很多细节问题,导致注册不下来,下面是小编根据多年的商标注册实务经验,对游戏公司注册商标和登记著作权提供以下建议:
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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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名时进行商标检索 须注重不良影响 游戏公司在设计游戏名称及LOGO时应事先做好商标检索分析工作,考虑商标注册成功的可能性。如果通过商标检索,对于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已有相同或近似商标申请的,建议游戏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更改调整游戏名称。 另外,游戏进行起名时也应当考虑名称是否有不良影响,比如是否涉及宗教、有损道德风尚等问题,比如“鬼吹灯“的商标就因为涉及玄学、盗墓与宗教等问题,被商标局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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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及时注册 注意注册类别 “产品未动,商标先行“。对于中小游戏公司而言,商标全类别注册成本太高,因此如何选择商标注册类别就非常重要,笔者建议: 1、在产品上线前应注册核心类别:第9类的“计算机游戏软件”、“可下载的计算机应用软件”等商品;第41类的“在计算机网络上提供在线游戏”等服务;42类计算机软件设计、网站服务、28类的“游戏器具”、“游戏机”。 2、在游戏产品获得较大反响可继续运营后,则可选择注册相关衍生类别,比如:38类“通讯服务”、35类“广告和特许经营”、第16类图画、宣传画、纸牌、扑克牌、文具等;第25类服装、鞋、帽、袜、手套、围巾等;第26类装饰品等;第29、30类,包括零食、食品等; 3、特别提醒的是,在游戏上线前就游戏LOGO(附游戏名称)申请著作权作品登记,做好商标防抢注的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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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重著作权登记备案 除了常规的软件著作权登记外,笔者建议游戏公司应在游戏上线前将游戏主要角色形象、主要地图场景、主要道具、主要技能形象进行著作权登记,对于更新的游戏软件也尽可能定期进行著作权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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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对商标抢注 及时维权 1. 对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及时提出商标异议 对于商标已经被抢注,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注册的公司而言,可以通过提出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商标应当先由商标局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告时间为3个月。 在这3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主体(包括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商标异议。那些被抢注商标的游戏公司可以在这3个月的时间里,通过商标律师、商标代理机构准备证据材料,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商标异议是相对来说是成本较低、影响较小的维权方式,重点在于应当提早发现,因为异议期仅为3个月。因此,游戏公司及时对自身商标进行检索,看在其他类别上是否存在抢注的情况。 2. 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及时申请无效宣告或申请撤 如果商标已被对方抢注,游戏公司可以在五年内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商评委的裁决,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乔丹案也是采取这个方案,以侵犯在先姓名权要求申请商标无效。 另外,游戏公司也可以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如果对方公司未使用该商标,可以此为由请求撤销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