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怎么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生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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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市民在宜宾发布后台咨询关于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问题,为此宜小布向宜宾市人社局和翠屏区医保局咨询,并将相关回复整理如下:
01 【问】新生儿应何时参保?
【答】当年新出生的婴儿,母(父)亲参加当年本市居民医保的,由其监护人在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持户籍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街道(乡镇)、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不缴纳出生当年居民医保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当年居民医保待遇。超过(含)3个月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需缴纳出生当年居民医保费,从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出生当年居民医保待遇。
当年新出生的婴儿,母(父)亲未参加当年本市居民医保的,由其监护人在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持户籍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乡镇)、社区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当年居民医保待遇。超过(含)3个月办理参保缴费的,从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出生当年居民医保待遇。
02
【问】新生儿在哪办理参保登记?
【答】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村(社区)参保登记。
03
【问】新生儿办理社保卡需要哪些资料?
【答】持登记人户口簿、新生儿出生证明、监护人身份证至工、农、中、建四大行及宜宾市商业银行、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办理。
04 【问】
新生婴儿参保后,每人每年150元的门诊统筹金如何使用?能否在药店使用?
【答】居民医保门诊费不能在药店使用,居民医保门诊费的使用范围是:宜宾市市内、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不含诊所)产生的医疗费用都可纳入报销范围。如社区医院、国家二级以下医疗机构。
05 【问】缴费方式
【答】1、银行代收。城乡居民可通过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宜宾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在我市设立的任意网点银行柜台、手机APP、网银、银行自助终端、智能POS机办理缴费业务。
2、社区(村)代收。城乡居民可通过乡镇(村)、街道(社区)、社保所(便民服务中心等)等社保代办点办理缴费业务。
3、税务征收。城乡居民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非接触式缴费方式(电子税务局、“四川税务”手机APP、“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办理缴费业务;也可到全市各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
4、线上“一窗通办”。城乡居民可通过关注“宜宾医保”公众号,点击“便民服务”中的“缴费服务”进行线上缴费。
06
【问】可否为新生儿添加亲情账户,通过医保电子凭证的方式看病就医?
【答】国家医保服务APP上线医保电子凭证。通过实名认证申领、激活个人及亲属医保电子凭证,享受“就医购药不带卡,看病只需医保码”的便捷服务。16周岁以下及家庭中无智能手机的老人无法自主激活医保电子凭证的,需要监护人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开通亲情账号添加,添加亲情账户后,可以使用家庭成员的医保电子凭证相关权益,并且可以查询家庭成员的年度医疗费用。
第一步:
第二步
点击右上角“立即注册”—录入身份信息并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身份认证—点击“医保电子凭证”—选择参保地—“立即激活”。
第三步
激活并使用家庭成员的医保电子凭证相关权益,为点击首页“我的”,选择中间“添加我的家庭成员”,选择“使用身份证号绑定”,然后点击【确认】按钮。
第四步
请仔细阅读《家庭成员添加告知书》,确认无误后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按钮进入家庭成员信息填写界面。请在此页面准确填写家庭成员的姓名、身份证号,选择家庭成员与您的关系。确认上述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相机图标并按照示例上传个人承诺书和户口本正反面照片,点击添加账户,设置凭证密码,展码成功,完成激活。
注:如果您添加的家庭成员小于16周岁,直接点击【添加账户】按钮即可完成账户关联。如果您添加的家庭成员大于16周岁,点击【添加账户】按钮,通过“人脸认证”后即可完成账户关联。点击该家庭成员图标,获得“亲情人员”的医保电子凭证,即可展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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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宜宾发布
编辑丨罗艳菊
编审丨杨湖平
监制丨邓浩